市科技局荣获2019年度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满意单位”

6月27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召开了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评议了2019年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单位专项工作报告,并对各评议单位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宜昌市科技局被评议为“满意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一府两院”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还审议了其它事项。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扬帆代表市科技局作了专项工作报告。近年来,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及代表们的监督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有力促进了宜昌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意见建议。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四是抓好责任落实,全力推动事业发展。宜昌连续八届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湖北省科技创新先进市”。2018年市科技局机关被国家科技部、人社部联合表彰为“科技管理先进单位”,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市州科技部门,并获得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胜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群众满意机关。
在与会分组讨论中,各人大代表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市科技局抢抓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机遇,自我加压,奋勇争先,宜昌科技创新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一是班子带动,全局上下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团结一致,表现出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政策驱动,先后出台了14项科技政策。三是形象提升,获得了较多荣誉。四是工作领先,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创新平台建设、向上争取等工作位居全省市州前列。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学甫要求,下一阶段,各被评议单位,要进一步扎实推进专项评议工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端正态度,按照前期方案目标要求严格推进,抓紧抓实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效果导向,重视意见收集,强基础补短板,要集中精力抓整改,持之以恒抓落实,全面推动宜昌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局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