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21年科技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日期:2021-04-01 16:44来源: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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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宜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度科技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1年宜昌市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共安排创新体系建设后补助项目340项、前资助科技项目208项和专项经费项目4项。

  近年来,宜昌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在加强和规范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绩效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

  一是提前谋划前资助科技项目。根据每年宜昌市“两会”召开时间倒排财政科技资金工作进度。上年8月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指南;9月发布前资助项目申报通知,安排30天以上时间准备项目申报资料;10月中下旬受理项目申报,并同时进行形式审查;11月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起草资金预算方案建议稿;12月经党组研究同意后,方案报送市财政局会商;当年1月市财政局将预算方案提请市人大审定;2月市人大预算委员会批复后公示项目;3月科技局、财政局联合下文,拨付资金并签订项目任务书。

  二是后补助项目“免申即享”。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奖励等政策后补助类项目均不需承担单位提供任何资料,宜昌市科技局根据认定文件直接纳入奖励。2021年,宜昌市科技局共兑现政策后补助类项目资金3126万元,全部实现了免申请即享受,其中287家企业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0家企业获公共技术服务中心运行补贴,26家企业获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奖励,16家孵化器获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奖励。近年来,宜昌市科技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出实招、求实效,得到了社会认可,在2020年度全市41家市直单位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中排名第二。

  三是科技项目全流程诚信管理。项目评审立项前对所有前资助类及政策补助类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安全、环保、科研等领域的诚信核查,确保每一个立项项目承担单位的信用良好;在项目申报、结题验收中,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评审专家签订承诺书,建立完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管理受托单位诚信档案。2021年,对申报的前资助项目和后补助项目的670家企业进行信用核查,查出有17家企业有行政处罚及失信惩戒记录。对有一般失信行为的企业,通知其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对有失信惩戒记录的企业,不予申报科技项目。(资源配置科 孟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