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征集宜昌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服务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市科技局决定征集宜昌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分为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两类。技术专家包括电子信息、材料化工、新能源、装备制造、农业科技、生物与医药、资源环境、人文社科、医疗卫生等9个领域,管理专家包括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2个领域。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很强的保密观念。
2.身体健康,年龄在58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正高二级、三级可放宽至63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
3.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研究工作5年以上,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的科技活动特点或规律。
技术专家: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技术专家需具备正高级以上职称,企业技术专家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
管理专家:财务管理专家需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称或银行相关业务部门主管;项目管理专家为发改、经信、财政、税务、金融等项目管理部门正科级及以上干部或创新创业团队导师。
4.无学术道德问题,无违纪、违法和严重社会信用不良记录。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按照通知的要求,填写专家信息,报送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
2.单位推荐。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对辖区内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专家信息进行核实后,汇总推荐至市科技局。中省在宜单位、三峡大学、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市直科研院所、经济管理部门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后直接汇总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有关要求
1.推荐单位对专家是否符合入库基本条件负责,专家个人对填报的所有信息负责。
2.专家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常年征集、定期审核的方式完善入库专家资料;退出专家库由个人提出申请,市科技局负责审核调整;专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市科技局。对专家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专家评审资格。
3.推荐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原则上已进入宜昌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的专家不再次征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孟雅娟
联系电话:0717-6734554
电子邮箱:kjjzpk@163.com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