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07 16:33来源: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编辑: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国际合作科阅读量:

  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7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已启动实施。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我市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六大类139个指标,监测我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

  二、统计填报单位

  市级单位:市委宣传部、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民宗委、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含防震减灾中心)、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含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指挥中心、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林业和园林局、三峡广播电视台、气象局、邮政管理局、三峡机场、社科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等。

  县级单位:县委宣传部、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和经信)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含防震减灾中心)、市场监管局、气象局、融媒体中心、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

  三、工作要求

  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宜昌市)工作由市、县两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认真开展自学培训

  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及市直各部门要按照《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与统计调查人员,认真开展自学培训(科普统计培训PPT及培训教材可登录中国科技情报网下载),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认真开展在线填报

  2021年度全省科普统计实行数据在线填报,可登录https://kptj.chinainfo.org.cn/kp2/注册、填报、审核、提交数据和下载科普统计培训PPT及培训教材。

  (三)分级审核上报

  市、县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应于6月9日前,完成本级所辖单位的数据在线审核上报。

  (四)及时报送纸质报表

  请参与科普统计调查的单位于2022年6月9日前提交1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统计表。市直相关单位及直属单位纸质报表直接报市科技局外专科;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收齐所辖部门及直属单位纸质报表后,统一报市科技局外专科。

  (五)加强联系沟通

  为便于沟通交流,我市建立了科普工作联络群(群号:113487535),统计调查人员可通过此群咨询交流。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外专科

  联 系 人:吴璇张梦琪电话:0717—6734561

  邮 箱:10450346@qq.com

  附件:1、2021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7日

  附件1.2021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doc

  附件2.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