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5-09-01 08:27来源: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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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相关要求,市科技局对现行有效的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继续有效14件,宣布失效/废止1件(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4件
2.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