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1日至8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 10月10日,市委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明确要求。10月10日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后,市科技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相关工作。局党组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是对市科技局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严肃指出了市科技局在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事项和整改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实际,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局党组要求,全局上下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从严从实、不折不扣落实巡察组意见和要求,坚决做到矛盾面前不退缩、问题面前不回避、困难面前不绕道,全力以赴,立行立改,说到做到,绝不敷衍,绝不推诿,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市科技局党组切实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10月24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并承担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市科技局党组巡察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存在的5个方面34项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并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的形式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各责任单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审计问题整改、与正在开展的“转作风、抓落实”活动紧密结合,通过统筹协调,重点督查,定期通报,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三)着眼长远,稳固基础。市科技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在抓整改落实的同时,着力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强化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财务管理、业务规程等28项制度办法,堵漏洞、补短板,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不断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制度体系,努力从制度层面巩固整改成果,形成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具体的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共11个问题
1、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主动性不强,结合部门实际不够,没有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领会不够深入,贯彻执行不到位,没有结合宜昌实际制定学习方案,未组织集中学习讨论。
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科技系统“三会一课”制度》、《科技局理论学习制度》等,用制度保障学习;
组织集中观看十九大相关视频,10月18日,组织集中观看十九大开幕会视频直播,10月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家胜同志同局机关干部职工一起观看了十九大新当选常委与记者见面会的现场直播;
制定学习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方案要求主题党日活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专题开展集中学习。规定每周的周四下午开展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学习活动。局党组成员分别以学习十九大精神为专题讲党课;党支部也开展了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讨论活动。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带头参与讨论,结合科室职责,深入思考如何将十九大提出的科技创新任务落实到位,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通过以上多形式的学习活动,加深党员干部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认识。
2、由于班子配备不齐,分工不够合理,工作开展不够顺畅,基本处于“守成”状态,从战略高度谋划全市科技事业发展着力不够。
市委已将科技局班子配齐,局党组已对党组成员重新进行了分工。十九大报告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谋划全市科技工作,以建设创新城市为抓手,认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站在全市高度认真谋划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创新平台建设等科技工作。
3、干部考核突出实绩不够,评优推先论资排辈,唯票取人倾向明显。
制定《市科技局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评选办法以突出工作实绩为主,经党组会讨论后决定先进工作者人选。
4、对单位外聘人员管理不严,车改后的遗留问题处理不及时。
局机关已全部清退外聘人员,对于车改遗留问题,局党组下大力气整改,市科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多次找当事人谈话,做该同志思想工作,分管领导带领人事科到市人社局相关科室了解解聘政策,并多次就解聘事宜与当事人商谈;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5、党组会议事前准备不充分,沟通酝酿不够,议题承办部门功课做得不深,参谋建议价值不高,存在议而不决的现象。
局党组已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制度要求 “分管领导能够研究解决(“三重一大”议题事项除外),或未与相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或分管领导因故不能参加的议题,或未提供上会议题汇报材料的,一般不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党组会已按该制度讨论决定重大项目2项、重大资金2笔、重要人事干部任免1人,最大程度保障党组会议的议事决策效率。
6、党组对重点事项督办落实力度不够,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批评较少、问责不够。
已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落实督办的职责,对于重点事项,每月形成督办进程报表,到期未完成的,以书面形式开展问责。现在局党组已按该制度加大督办力度,效率大幅度提高,如多年来未能解决的部门财务集中监管,已经党组讨论通过,监管全覆盖无遗漏。
7、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检查流于形式。
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上级有关部门对市科技局的各项审查审计工作均延伸至局属二级单位。通过压力传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过程化管理。即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要做到“三有”:事前工作有计划。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及其他主题活动,事前都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目标、措施、要求、责任分工等事宜。落实工作有成效。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各党支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达到预期目标。事后工作有总结。各项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要留存文字和图片资料,填写《党组织工作手册》,有活动总结,适时上报工作信息。2017年12月,已组织一次对局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检查督导工作,并形成书面通报。
8、科室相互配合不够好,工作中有推诿的现象。
一是加强了教育学习。通过月例会、党组会、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开展转作风抓落实学习教育活动,让每位党员从思想上绷紧“转作风”弦,履好职尽好责,避免出现推诿现象;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在月例会上,各科室在总结上月工作时,在下月工作计划中提出需要相关科室协办事项,不仅安排了工作,还起到了统筹协调的作用,促进了各科室之间的配合;三是加强检查督办。局办公室每月形成督办呈报表,对未完成事项进行通报,有效杜绝科室配合不好、工作中推诿现象。
9、对年轻干部的成长关心不够。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与5名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各党组成员对年轻干部也充满关心与爱护,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激励他们努力工作。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锻炼,选派1名年轻干部参加市委巡察组工作,在开展巡察过程中,不仅学习到各单位好的工作经验,更得到了锻炼。注重培养年轻干部,2017年11月,局党组提拔1名年轻干部为正科职。局机关党委已制定完善《科技局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对年轻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10、二级单位的作用发挥不够好,缺乏有效激励机制,活力不足。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一是对岗位进行了重新设置,重新确定岗位职责,激发全体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了干部的培训学习,部分干部职工主动对接学习局机关业务工作,拓宽知识面,增进人员活力;三是承担部分科技创新发展工作职能,抓好创新工作的主业,促进活力。
11、有的班子成员对业务钻研不深不细,存在经验主义,作出的决策不合理影响工作开展;有的班子成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
已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用制度约束班子成员开展学习活动。支部会开展学习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修订完善《科技局党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党员组织生活会,对于班子成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的问题开展提醒和批评活动。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共6个问题
12、政治理论学习重安排部署,轻督办落实,学习随意化、平淡化倾向明显,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拍照上传了事的现象。
加强对理论学习的监督检查,在每次的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学习专题的交流讨论,通过交流讨论,检验每个党员的学习效果。创新学习的方式方法,定期在科技微信公众号的党建专栏以及QQ学习交流群、微信学习工作群上推送“微党课”,开展党建知识“微培训”,并组织年轻党员干部制作音频、视频“微创作”作品,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增强学习效果。修订了《市科技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以制度的形式保障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实效化。
13、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有的用局务会代替支委会;各党支部历年的支委会均未执行“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规定;机关各党小组仅有开展组织生活会记录。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机关党支部例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制度规定;定期对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的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14、工作纪律抓的不严,迟到早退现象较多,部门“慵懒散软”现象比较突出。
以“转作风、抓落实”为契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每周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值周,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配合,对科技系统工作纪律进行定期督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形成书面通报,截止1月,“转作风抓落实”已形成6期书面通报,就遵守工作纪律、会议纪律、考勤制度执行、安全生产检查等情况进行了通报,涉及8人次。
15、领导班子深入基层、深入项目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不够,落实不力,流于形式。
认真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的活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密切联系基层的有关制度,深入开展了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基层相关工作。今年9月,我局深入开展了县域创新调研月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分管科室,赴13个县市区和宜昌高新区调研督导各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申请等科技工作,并深入当地科技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宣讲最新科技政策,查看科技项目实施情况,帮助部分企业解决了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奖励兑现等问题。下一步,我局还将开展更多的密切联系服务基层的活动。
16、有的班子成员与普通职工交心谈心不够。
修订完善了《科技局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明确要求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经常与党员和干部进行谈心交心,特别是在党员和干部获得荣誉奖励、出现失误错误、产生思想“疙瘩”、遇到各类困难及受到纪律处分时,必须对其进行谈心。做到“四必谈”,即:工作有变动必谈、思想有波动必谈、外界有反映必谈、干部有错误必谈。
17、党费收取工作不细致,管理不规范。
加强党费收取和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对党费收取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查找党费收取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细节问题,每月定期收缴党费,做到党费收取无遗漏无偏差,党费管理规范细致。目前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将2017年度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共10个问题
18、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督促指导的记录。党风廉政建设形式化内容多,贯穿到工作的每个环节抓落实有差距。
制定了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党组成员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前,党组班子成员已全部完成2017年度主体责任纪实表,并按要求将上述情况填写完整,以后将每个季度严格按纪实表的要求落实。
19、二级单位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议事日程,有的全年仅有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的全年没有专题研究记录。
强化痕迹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强化痕迹管理,杜绝混开混记的情况发生,局机关党委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督导落实。从2017年12月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检查督导情况看,已杜绝了此类情况的发生。
20、对部分二级单位负责人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调查不深入、重要问题信访件查处不到位、问责不严,仅进行警示谈话,而未督促整改和严肃处理,相关问题直至此次巡察期间仍然存在。
对在此次巡察中调查出的市科技情报研究所主要负责人在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局党组书记以及分管的党组成员,多次与其谈话,督促其正视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的调查,将问题说清楚,正确对待组织处理。
21、集中批量购买白酒用于接待,数额较大,部分用途与进餐费不能对应。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在机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新规定的学习,做到全面理解、精准落实。局机关严格执行《宜昌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不再集中购买酒水,认真履行“一事一结”。各科室接待需要领用酒水时,先填写物资领用单,经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再从办公室领取。根据省、市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局党组已研究明确科技系统公务接待从12月1日起,不再用酒,禁止公款购买酒类物品。
22、存在会议费预算管理执行不严的情况。
严格执行《宜昌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凡局召开的会议,必须由承办科室先提出申请,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再由局办公室、财务科按管理办法制定会议预算,并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签。会议期间,由办公室按预算标准严格控制。
23、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现象。
原纪检组撤销,监察干部转岗后的纪检津贴已于2017年9月份停止发放,并将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发放的2860元纪检津贴收回;科技情报研究所为已离职人员缴纳的社保费用29149元,已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负责人先行垫缴,单位已委托律师追缴该款项。
24、市地震局购买“地震应急通”未报经主管部门审批。
市地震局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和科技系统关于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大额支出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使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5、部分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附件不齐,财务处理不规范。
市地震局严格财务审查。接待费两笔1670元所附公函为复印件,已与被接待单位沟通,在取得对方谅解的前提下,将公函原件找出邮寄给市地震局;购办公茶叶无领用记录,茶叶领用清单已附于报销凭证后;购买办公家具66630元,2016年1月份入账,未登记资产已于2017年元月补记固定资产。
26、会议较多,抓落实不够。
精简会议。在改进“会风”上,提倡“少、小、短”。只开必要开的会议,对于能通过其它方式、途径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开会。尽量压缩会议议程与规模,尽量减少参会人数。对于召开的会议要求主题明确、准备充分,议程具体、规范,领导讲话直奔主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
按照“履职尽责项目清单”要求,严格月结、季评、半年自评、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进展情况纪实台账,细化工作措施,记录完成时间,做到履职尽责痕迹管理,实绩考核台账跟踪。把履职尽责考核结果运用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管理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7、有的单位存在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
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物资采购时,由局各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提出申请。金额在3万元以下,必须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采购;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必须上党组会讨论研究同意后采购。局办公室严格按照《宜昌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进行采购。
严格管理直属单位物资采购。局党组2017年第8次会议决定,局直属单位需采购的物资,金额达到20万元,必须上市科技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同意后才能采购。采购时,各局直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宜昌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进行。实行采购事前备案制度,局直属单位采购前,应将采购请示和领导签批报局财务科备案审核。开展财务监管检查工作,将局直属单位采购情况列入年度财务检查内容,由局财务科牵头年底对各局直属单位财务、采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共3个问题
28、部分班子成员廉政纪实台帐记录不全、内容不符,履责不到位。
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廉政纪实台账记录不全、内容不符,履责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班子成员。督促他们做好廉政纪实台账的记录,搞好痕迹管理。在10月24日召开的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成员开展了自我批评。
29、纪检机构改革后,局机关纪委的执纪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发挥,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
加强对机关纪委成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机关党委书记多次与机关纪委成员谈话,督促他们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局直属单位的监管。
30、科技项目立项上存在“撒胡椒面”现象,项目质量不优。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没有开展常态化的中期检查。
加强科技项目立项管理。一是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组织科技研究与开发项目,继续探索“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科技项目遴选机制,突出重点配置科技资金。二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普惠原则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
切实加强科技项目监督检查。健全科技项目中期检查机制。采用面上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17年市级科技研究与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展及阶段性成果、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情况开展了中期检查,并将形成项目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对创新资金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11月,局分管领导带领高新科人员抽查了西陵、伍家岗、高新区等地区的部分实施期间项目,检查项目建设进度,仔细了解了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对宜昌民大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经整改,该公司建立了财政资金专账,确保财政资金支出严格按照研发人员劳务费、原材料及原料动力费用等科研管理规范进行列支,做到了资金专款专用。对宜昌秭源食品有限公司承担的科技项目及其资金使用进行了整改。经整改,该公司建立了项目专账,规范了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同时,该公司迅速成立了项目组,依托湖北工业大学提供技术支撑完成了项目的前期实验工作,试制了核桃露等产品,推动了项目实施进程。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共4个问题
31、2014年以来,市科技局党组共提拔任用干部10名,有9人缺少党组确定考察对象环节,其中4人缺少党组动议环节。
完善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组织部印发《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节点把关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市科技局实际,经市科技局党组讨论,《市科技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并按相关制度运行。2017年11月提拔1名正科职干部,严格按制度执行。
责任追究。时任分管人事科的领导方扬帆同志在10月24日市科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自我批评,作了自我检查;时任人事科科长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0〕9号)第十条的规定,10月26日,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对时任人事科科长进行批评教育,并在11月30日的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了深刻检查。10月26日,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及人事科已找该同志进行了约谈,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本人承认错误,接受批评教育。
32、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超编制聘用和借用人员。
局机关借用下属单位和企业人员均已退回原单位,局机关、市地震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聘用人员均已解除劳动合同。
33、市科技情报所在招聘人员时未按规定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
加强对人事相关程序的管理,制定完善《市科技局关于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程序规范》,按程序执行招录报批手续。
3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条件设定有明确指向。
局党组制定出《市科技局关于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程序规范》,市情报所已按市科技局整改要求,将两名招录的财务人员安排到财务岗位工作。关于“条件设定有明确指向”问题,市科技局党组已就相关问题向市委组织部专题汇报。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经过2个月多的努力,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下一步,市科技局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好干部标准,扎实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宜昌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办法》贯彻执行,针对形式主义新表现加大整改力度,严格执行“六个坚持、六个严禁”,全力推进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从“宽松软虚”走向“严紧硬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17-6731515,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二路22号市科技局人事科,邮箱:yckj6731515@163.com。
中国共产党宜昌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8年1月17日

